杀人犯假释又枪杀运将 张添铭躲过死刑定谳

揹负3条人命张添铭逃过死刑。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多次杀人男子张添铭2年前假释后又吸毒,在花莲枪杀计程车司机;不过,最高法院认定他「非求其生而不可得」,驳回上诉、判处无期徒刑定谳,让累计揹负3条人命的他躲过死刑。

1983年张添铭年仅15岁时,在餐厅打工与人发生冲突拿刀砍死对方,但因为未成年,被轻判8年有期徒刑,5年后假释出狱,同年却又犯下杀人未遂案,再被判处2年6个月徒刑。

1990年他服刑完毕,1992年又在花莲因为行车纠纷,枪杀车主何金成,犯下第二起杀人重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5年后张添铭获假释出狱,却又因为染上毒品被列为通缉犯,期间又枪击钱庄份子,再度犯下杀人未遂案。

101年1月,假释中的张嫌吸毒后在花莲市打电话叫计程车,途中他怀疑有仇家 追杀跟踪,要陈姓运将开快一点,运将将车开到新城乡瓜园旁,张竟开枪杀死对方。

检方认为他视人命如草芥无法矫正,将他起诉并求处死刑。本案一、二审皆判张无期徒刑,上诉最高法院后,法官认同花莲高分院的看法,认为张嫌仍有改过迁善的可能,驳回上诉,依杀人罪判处张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