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再逼我!」练歌场枪杀刑警 枪手无期徒刑定谳

台南柳营警案被告文魁,遭判处无期徒刑定谳。(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南市刑警大队侦查佐刘三荣,去年6月在当地歌场男子梅文魁开枪杀害,梅男事后辩称只是吓吓他。一审将梅男判刑19年2月,二审认定梅男目无法纪,手段凶残,而且只愿赔偿10万元,因此改重判无期徒刑。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30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梅男(48岁)曾与刘三荣有过节,因而打伤刘三荣的眼睛双方颇有嫌隙。而案发于去年年6月13日晚间,刘三荣打电话约梅男到台南市柳营区某练歌场谈判。梅男允诺,并携带改造手枪与30颗子弹,于隔日凌晨抵达练歌场。

双方谈判时,梅男认为刘三荣故意逼他赔偿,双方一言不合,梅男拔出手枪,朝刘三荣开了一枪。子弹打入刘三荣体内,梅男还持枪抵住刘三荣的头部,大吼「不要再逼我!」最后被人架开,他才转身离开。至于刘三荣被送医急救,因子弹贯穿体内、射穿右肺,最后因血胸、肺部塌陷而伤重不治。检警随即逮捕梅男,并依照杀人、枪砲等罪嫌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梅男否认有杀人犯意,辩称当时只是吓吓他而已。一审法院认为梅男当时因道歉后还未获死者谅解,死者还要求赔偿,让梅男情绪失控行凶,并非蓄意杀人,一审仅将他判刑19年2月。

案件上诉二审后,台南高分院改认定梅男带枪谈判、谈判不成而反目,开枪后还拿枪抵住死者头部咆哮,任由他伤重致死,二审因此改重判梅男无期徒刑。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审理后,驳回检辩双方上诉,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