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伕杀雇主 判刑25年定谳

24岁男子张孝慈经营应召站的谢仁杰吴家卉情侣档雇用担任马伕,3年多前他酒后绞杀谢、吴2人,纵火故布疑阵,再弃尸阿里山一审被判无期徒刑;但高院认为他有教化可能,且犯罪动机值得同情,去年4月改判有期徒刑25年,检方上诉最高法院遭驳回,武张孝慈获判25年徒刑定谳。

判决指出,武张孝慈受雇于高职夜校同学31岁女子吴家卉与其30岁男友谢仁杰经营的应召站,每日领取工资2000元,并与谢、吴同新竹租屋处;他觉得谢、吴将他当仆人使唤,常借故责骂,觉得自己像「一条狗」,因而心生不满。

2014年6月5日凌晨2时,武张表示欲离职,但对方要他偿还购车借款3万元,双方发生冲突,趁2人喝醉时勒毙,再连夜开车将尸体从新竹载到阿里山丢弃。一审以他曾当庭哭泣向2名被害人家属道歉,依2个杀人罪判处无期徒刑。

高院审理时,法官依据长庚医院鉴定报告,认为武张孝慈因缺乏家庭支持,过早社会化,杀人时年仅21岁,人格发展尚未成熟,考量其犯罪动机,及他犯后坦承犯行并有悔意,去年4月改判25年。另外,民事赔偿部分,一审判他须赔偿死者家属1100多万元。

但被害家属得知高院判决,气愤表示无法接受判决结果,杀2人竟改判25年太离谱,强调会提上诉。

高检署认为,高院漏未审酌被告涉及强盗杀人罪,率尔认定被告是酒后始萌杀意,加上被告犯后态度与一审审理时相同,高院却改判25年徒刑,以判决违背法令,上诉最高法院,但最高法院认定检方上诉无理由,予以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