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杀警案首名定谳被告 林立凡判刑9年确定

▲震惊社会夜店警案监视器拍下围殴过程。(图/记者杨珮琪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震惊社会的北市夜店杀警案,台北市信义分局员警薛贞国下班时间到信义区夜店关切聚众事件,却被70多名黑道份子棍棒刀械围殴致死。其中最后一名到案的被告林立凡,一审判刑10年10月,二审改判9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20日驳回上诉,林立凡成为本案首位定谳被告。

本案缘于2014年9月13日凌晨,台北知名灯具友昌实业小开曾威豪女友刘芯彤、竹联帮和堂份子等人,到北市东区ATT大楼6楼知名夜店「Spark」消费,却与邻桌客人发生冲突,曾等人遭夜店安管赶离,竟出手殴打夜店安管,扬言会找人讨回公道。之后两人率领中山联盟等帮派份子带领抵达夜店,与安管对峙。

当天休假的薛贞国来到夜店后,气势凌人,一脚踹向曾男。曾男由于不愿于女友面前出糗,暴怒之下烙人动手,数十名黑衣人警棍球棒、刀械、铁椅,甚至连红绒柱都抓起来打人。薛在3分钟内遭连续攻击,送医后不治身亡。案发后检警单位随即扩大侦办,并陆续逮捕、起诉60余名被告。

林立凡在案发后2年多,2016年11月15日才被拘提到案,是最后一名到案被告。检方依杀人罪起诉,一审认定有罪重判10年10月。上诉二审后,并案审理,二审改认定犯下「聚众斗殴,下手实施伤害致人于死罪」,判刑9年。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20日驳回上诉,仍判林立凡9年,他的部分先行定谳,至于大多数的被告部分,仍在最高法院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