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偷渡陆女做小三 前特勤高手判2年半定谳
前移民署连江县队长欧阳国麟涉嫌利用职务之便,于101年间将非法入境女子留在身边纳为「小妾」,依触犯贪污治罪条例,遭检方起诉,事后不满判决上诉金门高分院。最高法院于8日维持二审见解,驳回上诉,判刑2年6月、并褫夺公权3年定谳。
欧阳国麟曾任保一总队维安特勤副队长,是自由搏击高手,也曾参与围捕陈进兴绑架南非武官案,并于逮捕枪击要犯蓝元昌犯罪集团时击毙1名歹徒、击伤2名匪徒,可谓战功显赫。检方起诉他时相当感慨,还援引唐代李延寿《北史》名句「卿本佳人,奈何从贼?」请法官审酌量刑。
判决指出,大陆籍的张女想来台湾工作并长期居留,计划与台湾籍的简男「假结婚」,以此换此在台居留身分,2人先在101年7月间同赴福州市公证结婚,并申请8月来台。欧阳国麟受理到简男的申请,完成查访工作后,明知对方非法入境却不送办,还透过电话利诱张女做他的小老婆,相约到台北市万华区「开房间」;犯行全遭廉政署跟监、搜证,经检方侦查后将他起诉。
此外,廉政署发现,欧阳国麟还看上另外3名同为非法入境的大陆籍女子,发生不正常男女性关系,而且涉嫌包庇「小老婆」在马祖开设违法的卡拉OK店,招揽来台自由行的陆籍女单帮客(代购客)在店内陪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