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听障女网友裸照逼坏坏 渣男判7年半定谳

高雄陈姓男子传听障女裸照逼迫性侵,遭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pakutaso,示意图,与本文当事人无关)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高雄陈姓卡车司机,2016年间找上听障的女网友小蔓」(化名性交易,并在过程中偷拍。陈男事后竟持裸照逼迫小蔓,要求再发生关系,小蔓因此遭性侵得逞;陈男食髓知味,竟2度恐吓发生关系,小蔓不满,报警逮捕陈男。最高法院审理后,10日将陈男判刑7年6月定谳。

判决指出,陈男于2016年间,经由网路通讯软体认识领有身心障碍证明的小蔓,小蔓同意被告摩铁性交易,陈男却趁机用手机偷拍下小蔓裸臀照。隔年陈男再找上小蔓,要求性交易,但小蔓不愿意。陈男传送偷拍的裸照给她,威逼继续发生性关系,才愿意删除裸照,小蔓因而违反意愿,让陈男得逞。但陈男却食言没删除裸照。

2017年初,陈男再传讯给小蔓,要求发生关系,小蔓早就不想与陈男有瓜葛,断然拒绝。没想到陈男竟拿出食言未删除的裸照,再度逼迫小蔓。陈男还传讯息恐吓「我真的会去做,传给妳朋友」、「妳最好相信我有照片不然妳会后悔」、「妳敢删除我赖,我就传给妳朋友」、「我选一张妳没穿衣服的传出去好了」、「先传给史同学好了、妳同事阿」。小蔓不堪骚扰,吓到自残,最后报警处理,警方循线逮捕陈男,检方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陈男坦承与小蔓性交易,但否认传裸照逼迫。他辩称,想询问小蔓是否同意他保留照片作为纪念,所以才将照片传送予小曼,并非借由照片对小蔓施压;而翌日双方发生关系,实际上是援交行为,获得小蔓的同意。法院不采信,一审法院依照「加重强制性交」、「妨害秘密」等罪,重判8年5月。

案经上诉,二审高雄高分院审理后,高雄高分院认为,陈男不断恫吓小蔓,致小蔓担忧裸照外流而恐惧不已,甚因此自残,堪认陈男犯罪动机手段恶劣。但因民事部分判决陈男须赔偿28万元,陈男也已经全数汇款,因此改判7年6月;另外「妨害秘密」罪判刑2月,得易科罚金6万元,这部分先行定谳。「加重强制性交」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0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