逼女证人陪睡 狼检吴杰人判7年半定谳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高雄地检署检察官吴杰人6年前侦办一起应召站仲介卖淫案时,凯觎陈姓女证人美色私下邀约陈女会谈,并胁迫陪睡,更一审认定他以检察官职权胁迫证人性交,依《贪污治罪条例》中「不违背职务要求不正利益(指性交)罪」判刑7年6月,最高法院驳回吴上诉,全案定谳。

2006年,吴杰人间侦办应召站仲介卖淫案,6月7日私下约陈女面谈,佯称扩大侦办,邀陈女当线民,进而得知她瞒家人而兼差应召。6月10日,吴杰人邀陈女讨论案情,载陈女返家时,趁机抚摸、强吻,并要求发生性关系,陈女害怕家人知道她应召一事,答应到温泉旅馆幽会,以诉讼文件不寄到家里条件,与吴性交。

事后,陈女拿着沾有吴精液内裤举发吴杰人,吴辩称是两情相悦,法官未采信吴的说词,一审判吴8年6月,褫夺公权5年;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判7年6月,褫夺公权5年;最高法院判决上诉驳回,全案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