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冈儒/如何做到「完全没有画面」 警方灭证竟有SOP?
北市警松山分局日前黑衣人「不慎碰撞电脑荧幕案」,先是由该分局长出面说明及因「停电」调不到当时所内监视录影画面,案经议员质询比对停电时间,现又传出「警方删除录影画面灭证!」让我们来看看实务上,全案会如何演变?
▲台北市政府警察局针对本局查处松山分局员警处置不当案,关键96秒。(图/记者庄乔迪翻摄)
灭证也有「SOP」?
首先,一定会有「上级长官震怒!」旋即发声明要彻查且严惩不贷。接着,山雨欲来,开始一连串掩盖、说明或是阴谋论。接着就有次一级长官出来扛责任,并表示严办到底,例如分局长站出来,洋洋洒洒说明!
通常到这边,多半已能止血,毕竟「有监视器画面、有密录器画面」,比对松山分局该案当日纷争,若移送检方,大概可初步判断是否「妨碍公务」?但奇妙的转折来了,「监视画面」突然神奇地因为停电不见了?再查下去,据传是「该所所长(警方)删了!」至于是否为「所长删的呢?」我们尊重检方办案;不过,民众睁大眼睛看看,最好有证据显示「所长删除的?」还是最后又因证据不足,检方又来个不起诉处分?
▲疑似所长删监视器画面。(图/记者庄乔迪翻摄)
通常证据不足常见的理由:「监视器画面因故未照到、因故毁损、损坏、杂讯干扰、停电、监视器突然异常、突然坏了、画面已经被覆盖…?」就是「证据灭失,没画面了」。
「完全没有画面!」
笔者曾遇过路口连续三台监视器同时故障,更遇过小港国际机场车道上的家暴案「妇女被汽车拖行受伤」,检方却完全调不到任何一幅妇人受伤的监视器画面,总是会有种种「巧合」。
有消失的,就有莫名其妙「冒出来的」,像「台中地检署某检察官」自行伪载办案纪录表、开庭通知单,制造幽灵开庭纪录?更有先前某调查处因安毒遗失案,案外案查出某调查官家中有不明财产现金五千多万元?又有某新北调查官涉嫌偷窃两位女性调查官内衣裤,然后内部调查认为「只是财物损失」?
以上悉由执法人员所为,有消失的证据、也有无中生有的证据,更有奇怪的判断标准。重点来了,全案中「不能说的秘密是什么?」上级官员心中:「是谁抖出来的?」更深一层的秘密呢?令人不寒而栗的是:「又有谁要被秋后算帐?」恐怕是爆料者吧。每次有执法人员掩盖真相或蔑视法制人权如斯,真的还能落实司法改革及法治保障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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