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统一公司信用债信息披露标准

记者28日从央行网站获悉,为规范公司信用债券信息披露,统一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标准,近日,人民银行会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联合发布《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明确,债券信息披露应当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企业中介机构及相关人员应当严格履行《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规定的信息披露义务,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同时,为进一步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公司信用类债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还对债券募集说明书定期报告的主要内容结构框架格式体例等提出了细化要求。

公司信用类债券协调机制办公室有关负责人表示,近年来,在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框架下,人民银行、发展改革委、证监会共同推出了深化改革发展、统一市场规则的一系列举措,包括完善统一的市场化法治化违约债券处置机制,建立债券市场统一执法机制,实现银行间交易所市场信用评级互认和统一的市场化评价体系,推动基础设施互联互通等。《管理办法》的发布,是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完善债券市场法制,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是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又一重要工作成果。通过统一和明确信息披露程序和要求,提升信息披露质量,有助于增强市场透明度,完善市场约束机制,有助于强化投资者保护,有助于健全债券市场基础性制度,推动债券市场持续健康发展。

人士还表示,公司信用类债券是企业直接融资的重要渠道,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下一步,人民银行将会同相关部门继续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在国务院金融指导下,充分发挥公司信用类债券部际协调机制作用,继续推动公司信用类债券规则统一,推进债券市场互联互通,提升债券市场法治化水平助力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