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G奶巧巧「下流」 林韦伶起诉
艺人林韦伶(本名林玮琳)涉嫌从去年11月起在部落格以及在电视节上,指称有「亚洲波神」之称的G奶女星巧巧「下流」等语,遭巧巧提告;台北地检署30日依公然侮辱罪嫌将林韦伶起诉。
▼林韦伶(左)与巧巧(右)对薄公堂。(图/取自2人脸书)
巧巧(本名王巧薇)曾在去年11月间参加电视录影时,指称林韦伶「爬上老板的床」、「陪睡」,今年7月底时,检方依诽谤罪将巧巧声请简易判决;2位女星也因此结下梁子。
起诉指出,林韦伶于99年11月10日、11日分别在新闻网站及部落格上谩骂巧巧「下流」、「秤奶的」等文字,又于去年12月间起至今年6月间,在电视节目及电视新闻采访时,又以「机X的人」、「臭巧巧」等语形容对方。
林韦伶出庭时辩称「下流」是指巧巧的行为,「机X的人」是指机车的人;检察官依部落格以及光碟等资料,认定她犯案明确,依公然侮辱罪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