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钟绍和收300万乔事情 判刑7年半定谳
▲ 前国民党籍立委钟绍和,收贿遭判刑定谳。(图/本报资料照 )
前立委钟绍和,被控于2010年任内收受300万元贿款,替高雄油品接驳商聚立顺公司乔事,一审判刑8年,二审改判7年6月,更一审也判刑7年6月,褫夺公权5年。案经上诉,最高法院18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2010年间,新加坡商永顺集团所属聚利顺等公司业务实际负责人董欣耀,提出所属油轮卸储定点锚泊于高雄港外7浬处之作业海域,供油品接驳之「高雄港港外油驳作业计划」遭到交通部驳回。董欣耀找上时任立委钟绍和帮忙,钟乃指示助理发函环保署表示关切,并3度在国会办公室召开协商会,邀请聚利顺公司员工、交通部和经济部等单位派员参加。
而董欣耀为感谢钟绍和大力帮忙,遂于2011年4月15日,在公司内交付300万元贿赂给予钟绍和。钟绍和也于隔月17日,再找交通部等单位人员开会协商,会中决议管辖机关改为经济部,并请修正《石油管理法》,将海域范围纳入规范,钟绍和同时也向董欣耀报告进度。
但钟绍和的如意算盘,碍于法令规定无法过关,钟绍和再指示助理草拟「扩大高雄港区域管理范围五浬海上范围」提案,并透过其他立委在全体委员会议提案做成附带决议,由立法院函送行政院参酌。最后这个法案仍旧没有过关。
检调单位查出钟绍和收贿,发动搜索,2012年8月间侦查终结提起公诉。一审将钟绍和判刑8年,二审则改判7年6月。案经撤销发回,去年8月间高雄高分院更一审再度将钟绍和判刑7年6月、褫夺公权5年。全案再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18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