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林正二绑标收回扣826万元 加总判刑74年8月定谳

▲前亲民党立委林正二(右二)遭判刑定谳。(图/《ETtoday新闻云》资料照)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亲民党前立委林正二,伙同花莲市长蔡启塔等人,透过绑标的方式,向厂商收取工程款回扣25%,遭检方提起公诉。林正二多次遭判重罪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3日将他涉案的8罪驳回定谳,仅发回1罪,定谳部份总计判刑74年8月,另外蔡启塔也遭判刑15年定谳。

林正二遭判刑定谳多罪,但依照林正二行为时的旧刑法规定,我国若宣告数罪并罚的有期徒刑执行上限为20年,他虽然这次遭定谳74年8月,但将由高等检察署检察官台中分院声请定应执行刑。由于他与蔡启塔接判刑定谳,最高法院也通知检方启动防逃机制

判决指出,林正二自2005年起,透过徐姓助理先后找上时任花莲市长的蔡启塔等人,由中央的立委与地方首长共同合作朋分工程款回扣,其中林正二的国会办公室分得15%的回扣,地方首长分得10%回扣。最后林正二等人拿到花莲市3件、崁顶乡4件、大武乡1件、南州乡1件等,共计9件工程补助款,总数超过2500万元;而林正二总计分得826万元、蔡启塔则收取176万元。

案经台中地检署侦结起诉,一审将林正二重判20年、蔡启塔重判15年,二审台中高分院去年改判林正二19年8月,蔡启塔维持15年。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后,最高法院3日将台东大武乡的工程回扣案发回更审,其余部分驳回定谳。其中林正二遭驳回的部分共8罪,总计刑期为74年8月;至于蔡启塔的部分则全部定谳,总计判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