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小三毁耳朵 狠男赔800万囚9年

曾姓男子3年前与罗姓女友争吵后,竟朝她泼洒汽油后点燃,害她容貌身型尽毁,长期穿着压力衣,台湾高等法院更一审斥责他手段残忍、应予厉谴责,但考量曾男更一审审理中与罗女达成和解,依杀人未遂罪判刑9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本报资料照片

已婚男子曾浩乔3年前与罗姓小三争吵,竟朝她泼洒汽油后点燃,害她全身70%烧烫伤,连耳朵都烧不见,她长期需着压力衣、生不如死,最高法院考量曾与罗女和解、赔偿800万元,昨依杀人未遂罪判刑9年确定。

桃园65岁曾男,背着妻子经营酒店的49岁的罗女同居,他因赌博欠债常向罗借钱,被人讨债时也由她出面处理,双方常为财务问题争吵;再加上他曾检视罗的手机通讯内容,发现她与店内男客有暧昧对话,因而怀恨在心。

2017年10月10日下午,曾与罗女口角,他先朝罗的上半身泼汽油,呛声:「干脆把妳烧死,钱就不用还了!」再趁她无防备、转身要进屋换衣时,捡起燃烧中的树枝丢向她,当场被烧成重伤、全身毁容。

罗女向法官哭诉,每天生不如死,活着只为看到残暴的凶手接受应得刑罚。一、二审都将曾依杀人未遂罪判刑12年,但高院更一审期间,曾态度改变,赔偿罗女800万元并和解。

更一审斥责曾只因细故与罗女争吵就放火烧人,险些夺走罗女性命,且犯案后逃亡无踪、罔顾人性,行为恶劣;罗女虽经手术治疗、整形及复健,双耳手指坏死截肢部分无法复原影响生活自理能力。

合议庭表示,罗女被毁容,需面对外界异样眼光,火烧场景更是挥之不去的梦魇,各种心理层面创伤不可言喻,曾恶行重大;考量他已获被害人原谅改判9年,最高法院驳回上诉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