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盛治仁「人渣公务员」 冯光远判赔30万定谳免道歉

最高法院冯光远判赔30万定谳。(图/东森新闻资料照)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冯光远2012年在部落发文批评前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盛治仁是「人渣公务员」、「狗屎猪粪」等语,被盛治仁提告求偿50万和登报道歉。高等法院判冯光远须赔30万元,全案经上诉后,最高法院今(17日)日判赔30万元定谳。

冯光远2012年12月在部落格发文,质疑盛治仁花逾2亿元请舞台剧导演赖声川创作建国百年音乐剧《梦想家》一事,写下「你盛治仁是怎么回事?……还是你有名誉,可是基本上都是狗屎猪粪名誉,所以妨碍一下也无妨」;2013年又写「盛治仁这不知所云的人渣公务员」。

▲冯光远坚持不缴罚金2014年入监服刑,他表示坐「20天牢当作是修行。」(图/冯光远办公室提供,本报资料照)

盛治仁为此向法院提告求偿百万,冯光远则辩称是对可受公评之事善意合理评论。刑事部分,法院认为人渣确实有侮辱人格之意,判处冯光远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2万元,但冯光远拒缴罚金,2014年为此入狱服刑。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原判处冯光远应赔偿盛治仁25万元,案件上诉后,高院认为一审判金额过低,2月时改判冯光远应赔偿30万元、不必登报道歉;盛治仁还可上诉,冯光远则不得上诉。

盛治仁再上诉后被最高法院驳回,维持高等法院见解,冯光远须赔30万元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