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盛治仁「人渣公务员」 冯光远遭高院加码改判30万

冯光远坚持不缴罚金,2014年入监服刑20天。(图/记者黄瀞莹摄)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作家冯光远2012年在部落发文批评前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盛治仁是「人渣公务员」,被盛治仁提告,高等法院诽谤罪判他拘役20天确定,2014年10月冯光远拒缴易科罚金2万元,坐了20天牢民事部分,一审判赔25万元,高院今(3日)改判赔30万元。

冯光远2012年12月在部落格发文,质疑盛治仁花逾2亿元请舞台剧导演赖声川创作建国百年音乐剧《梦想家》一事,写下「你盛治仁是怎么回事?……还是你有名誉,可是基本上都是狗屎猪粪名誉,所以妨碍一下也无妨」;2013年又写「盛治仁这不知所云的人渣公务员」。

▲冯光远表示,坐20天牢当作是修行。(图/冯光远办公室提供)

盛治仁为此向法院提告求偿百万,冯光远辩称是对可受公评之事善意合理评论,刑事部分,法院认为人渣确实有侮辱人格之意,判处冯光远拘役20日,可易科罚金2万元,但冯光远拒缴罚金,2014年为此入狱服刑。

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判处冯光远应赔偿盛治仁25万元,案件上诉后,高院认为一审判赔金额过低,3日改判冯光远应赔偿30万元,不必登报道歉;全案盛治仁还可上诉,冯光远则不得上诉。

▼3日早上冯光远到桃园机场想堵黄安。(图/记者季相儒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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