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公务员收代办费 诈取近30万遭起诉

高雄市地政事务苏姓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去年涉嫌趁多位民众申请承租或承购国有地时,向对方谎称须收代办费,先后诈取民众共29万7000元,全案桥头地检署侦查终结,检方23日依违反贪污治罪条例罪嫌起诉苏嫌。

检方起诉书指出,在地政事务所服务的苏姓公务员,明知民众于申请承租或承购国有地,可直接自行向财政部国有财产署申请,无须另行缴纳费用等,却趁职务之便,自2019年5月起,陆续趁民众申请鉴界测量以便办理承租使用等事宜,佯称地政事务所及国有财产署等行政机关要收取费用等理由为由,先后向6位民众诈取共计29万7000元的不法金额

检方侦查后,认定苏嫌共计6次诈财行为,均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欺取财罪嫌,依法将苏嫌起诉。

不过,检方认为,被告苏嫌已经自动缴交全部犯罪所得,并于侦查中自白,且各次单独收取的金额均为5万元以下,若于审判中也自白,请法官依贪污治罪条例第8条第2项、第12条第1项规定,减轻其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