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领助理费491万元 台南市议员陆美祈起诉

民进党台南议员陆美祈被控涉嫌诈领助理费被南检起诉。(图/记者林悦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民进党籍台南市议员陆美祈,被控涉嫌诈领助理费491万元,台南地检署29日依贪污罪嫌起诉陆美祈及郑姓服务处干部检察官认为陆美祈已缴回全部所得财物,郑姓干部并未实际取得款项,2人犯深表悔悟,建议法院量处适当刑度,以启自新。

起诉书指出,陆美祈担任大台南合并改制为直辖市之第1届、第2届市议员,第1届她当选后,99年12月间,帮陆女助选的郑男利用自己的妻女公费助理人头制作「台南市议会议员自聘公费助理遴聘异动表」,由陆美祈签名后,向台南市议会申请公费助理补助款,诈得328万9千余元。第2届陆女当选连任后,103年12月间,郑男又以其妻当公费助理人头,以相同手法,向议会诈得162万3千余元。

检察官认为,「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6条规定之公费助理补助费,系由议会编列预算直接拨款至各公费助理帐户,非属议员薪资之一部分,亦非对于议员个人实质补贴,陆美祈和郑男共同以人头浮报助理费案件,明显涉及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及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等罪嫌。

据了解,按台南市议会规定,目前每个月的议员助理费是24万元,可雇用6到8名,由市议员送入助理聘书、助理帐号核算薪资,但仍有部分议员会为了挪用经费,而有聘用助理不足而以人头浮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