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诈领助理费491万元 台南市议员陆美祈起诉
▲民进党籍台南市议员陆美祈,被控涉嫌诈领助理费被南检起诉。(图/记者林悦摄)
民进党籍台南市议员陆美祈,被控涉嫌诈领助理费491万元,台南地检署29日依贪污罪嫌起诉陆美祈及郑姓服务处干部,检察官认为陆美祈已缴回全部所得财物,郑姓干部并未实际取得款项,2人犯后深表悔悟,建议法院量处适当刑度,以启自新。
起诉书指出,陆美祈担任大台南合并改制为直辖市之第1届、第2届市议员,第1届她当选后,99年12月间,帮陆女助选的郑男,利用自己的妻女当公费助理人头,制作「台南市议会议员自聘公费助理遴聘异动表」,由陆美祈签名后,向台南市议会申请公费助理补助款,诈得328万9千余元。第2届陆女当选连任后,103年12月间,郑男又以其妻当公费助理人头,以相同手法,向议会诈得162万3千余元。
检察官认为,「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第6条规定之公费助理补助费,系由议会编列预算直接拨款至各公费助理帐户,非属议员薪资之一部分,亦非对于议员个人之实质补贴,陆美祈和郑男共同以人头浮报助理费案件,明显涉及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及刑法使公务员登载不实公文书等罪嫌。
据了解,按台南市议会规定,目前每个月的议员助理费是24万元,可雇用6到8名,由市议员送入助理聘书、助理帐号、核算薪资,但仍有部分议员会为了挪用经费,而有聘用助理不足而以人头浮报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