裸照外流事件有6成是自愿拍的 却被恐怖情人拿来威胁

生活中心综合报导

过年前到过年后,已经先后爆发多件小模私密照外流事件民进党立委吴宜臻妇女救援基金会招开记者会提醒热恋情侣,千万不要冲动拍摄亲密照。另外,根据妇援会统计发现,2012到2013年媒体报导66起相关案件,其中有高达6成是两情相悦合意拍摄,有过半加害人是因想挽回恋情而以裸照威胁

▲交往时,做甚么都可以,但你有没有想过分手后会怎样呢?(图/达志影像)

妇援会统计发现,2012年媒体报导24件相关案件,2013年增加为42件,进一步统计发现,有6成被害人是两情相悦拍摄,2成是被逼迫拍摄,2成是在不知情状况下被偷拍;另外,有过半加害人是因想挽回恋情而以裸照威胁,其他则是分手报复或是想以裸照恐吓取财、要求发生性行为等。

民进党立委吴宜臻提醒民众,若遭遇恐怖情人以亲密照威胁金钱性关系,应向检警报案;吴宜臻也说,单纯散布照片遭起诉,易科罚金1天1千,最高也只罚18万,考量被害者受伤害的不可回复性,将提出《性骚扰防治法》、《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修法,加重相关刑度,或另订专法,增加法院裁量权

妇女救援基金会执行长康淑华则说,康淑华说,分手情人透过散布亲密照恶意报复,要求金钱或性关系,对于被害人是精神暴力,呼吁女性社工咨商师或司法部门求助。律师吴秀娥表示,分手情人用曾经相爱的照片要胁,已经触犯恐吓罪,散布照片也将触犯散播猥亵物品罪,如果是偷拍就有妨害秘密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