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男引诱少女互换裸照 不满没有「舒服表情」威胁重拍

网路聊天交友陷阱多,不懂得保护自己很容易遇上网路色狼。(图/示意图,非本案当事人/翻摄自网路)

社会中心台南报导

一名吴姓男子以「互相交换裸照」为由,引诱17岁少女自拍胸部下体的裸照传给他,之后没有「依约」回传,还以没看镜头为由要求重拍,甚至要对方做出「舒服表情」,遭到拒绝就威胁要将照片散布。台南地院依《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判他3年4个月徒刑,上诉至二审仍维持原判

判决书指出,34岁、未婚的吴姓男子在2011年6、7月间,透过网路聊天室认识就读高中的17岁少女,几次聊天后他提议「互相交换裸照」,少女于是自拍15张裸露胸部、下体的猥亵照片传给他,却没有如约定收到对方的「回敬」。

隔天吴男透过聊天室要求少女重拍,表示「妳要看镜头拍」,还要对方做出「舒服表情」,甚至问「你摸阴蒂时候感觉如何呢?有想要吗?」。少女这才惊觉碰上色狼,没想到拒绝要求却被威胁「你不听我的话到时你要跟你家人解释照片」、「我可以给很多人看你的照片、那就不要怪我了啊」。

吴男并在聊天室开启相片分享功能,将前一天收到的15张裸照展示给少女观看,问她「看到了吗?」,以要寄给好朋友话语要胁对方重拍,少女心生恐惧,于是告知母亲报警处理。

吴姓男子起初矢口否认登入网路聊天室,也没有要少女拍裸照等,甚至辩称是遭骇客入侵电脑盗用IP,但法官并不采信,电脑中也留有2人即时通对话内容与少女的照片,一审法院依违反《儿童及少年性交易防制条例》罪,判吴男3年4月徒刑,上诉至台南高分院仍维持原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