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市陈姓前市议员涉嫌诈领助理费 南检裁定20万元交保

台南地检署侦办南市第1届陈姓前市议员,涉嫌诈领议员助理费,讯后谕令20万元交保。(图/记者林悦翻摄)

记者林悦/南市报导

台南地检署侦办台南市第1届陈姓前市议员,涉嫌诈领议员助理费,指挥警调前往11处所同步搜索,并传唤陈姓前议员及其助理等12名被告到案说明,查出陈姓前议员涉嫌以假人头,及低薪高报方式议会申领议员助理费,获不法获利金逾1千万元,检方讯后谕令陈姓前议员20万元交保。

台南地检署陈建弘襄阅主任检察官指出,台南地检署于去年接获检举情资,指出前台南市第1届直辖市陈姓市议员,涉嫌诈领议员助理费,即由检肃黑金专组检察官林朝文,指挥调查局台南市调查处组成专案小组,历经数月调卷、搜证分析后,因事证明确,乃向法院声请搜索票。

南检于3月16日,与检察官王圣豪柯博龄谢欣如、郭书鸣、杨思恬、吕舒雯等人,共同指挥动员50余名调查人员及台南市警五分局,在台南市东区等11处所,同步执行搜索,并传唤陈姓前议员及其助理等12名被告到案说明。

查知陈姓前议员涉嫌于99年至103年间,以假人头及低薪高报等方式向台南市议会申报请领议员助理费,陈前议员因此取得不法获利金额逾1000万元。全案经检察官讯问后,认为陈姓前议员等人涉嫌违反贪污治罪条例伪造文书罪嫌重大,谕知陈姓前议员20万元交保,其余人均请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