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得54万点数、30万现金 超商2店员监守自盗遭起诉

桃园市龟山区某超商多年前遭2名店员联手诈得54万点数、30万现金,检方侦结依业务侵占、诈欺等罪起诉2人。(图取自google map)

桃园市龟山区某超商多年前遭2名店员联手,先是利用以机台购买游戏,诈得54万多元,其中1名店员因有债务问题,将歪脑筋动到收银机内现金,要求另名店员拿出30万元现金,偿还自身债务,店家发现后赶紧报警,检方侦结依业务侵占、诈欺等罪起诉2人。

检警调查,24岁的陈姓店员于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间,于龟山区某超商担任大夜班员工,2019年3月至4月上班期间伙同另名20岁的宋姓工读生,连续使用超商代码缴费机台,列印网路游戏点数缴费单据约153笔,未实际付款便直接刷条码销帐,诈得不法利益达54万9371元。

陈姓店员在同年4月13日凌晨2时25分与宋姓男子一同值班,因身背债务,便利用职务之便,要求宋男拿出收银机内的30万元现金占为己有,陈先将现金放入店内点钞机清点,随后转交给2名地下钱庄男子。

2人的不法行为全被超商另名郭姓店员目睹,店家也赶紧调监视器画面、费用明细等,比对2人犯案过程并报警处理。陈姓店员与宋姓店员均坦承犯罪事实,检方侦结依刑法业务侵占罪、诈欺罪等起2人,宣告不法所得全部没收,不能没收或不宜执行时,追征其价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