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理专监守自盗1732万元 国泰世华银挨罚1200万元

国泰华银行。(记者林资杰摄)

金管会公布最新裁罚案,指出国泰世华银行板桥分行前姓理专涉嫌挪用客户款项,期间达逾4年,影响4名客户、金额约1732万元,显见国泰世华银未确实执行内控制度,对此重罚国泰世华银1200万元,停止板桥分行部分业务1个月,并须增提0.24倍作业风险资本

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指出,此案为4月时有客户向国泰世华银询问帐户内容,受理行员察觉有异而通报,经展开全行内部稽核清查时发现,并于5月向金管会通报重大偶发事件。由于此案期间长达4年1个月、金额达1732万元,因此仍须依法裁罚。

林志吉说明,国泰世华银前洪姓理专自2016年3月起至2020年3月间利用客户信任使其签署保险减额缴清及解约申请书,并利用客户提供的网银密码、或代客户手机操作方式,趁机使用客户网银申请基金赎回,并挪用汇至擅自设定为约定帐号亲友帐户。

同时,洪姓理专利用网银转帐交易备注功能误导客户保单仍正常扣款,并不定期以临柜或ATM将部分现金回存客户帐户,且利用于存折备注文字,令客户误信仍持有相关保单与基金、并持续获取配息,影响客户共4名、挪用金额约1732万元。

金管会认为,国泰世华银对于理专代理客户办理存汇相关业务的汇款机制、特定异常交易的确认机制、理专或其关联户与客户间的资金往来监管机制等仍有所不足,使洪姓理专得以钻漏洞挪用客户款项,显示内控制度未完善建立。

其次,国泰世华银未确实执行相关业务规范、落实员工生活考核等内控制度,且2018年10月办理自行查核时,已发现洪姓理专有临柜存现金并备注存款息的异常行为,但主管在客户表示无异议后未再持续追踪查核,亦未以其他方式进行查证,致使未即时发现弊案

考量内控制度未完善建立且未确实执行,金管会依违反银行法及保经保代公司内控稽核制度办法,裁罚国泰世华银1200万元的最高罚锾,并停止板桥分行受理新客户办理保代业务及金钱信托业务各1个月,需经金管会认可改善后才可重新办理。

同时,金管会要求国泰世华银通盘检讨相关管理及查核机制,并面检讨案关业务及法遵、风管单位经理人职员责任,并要求增提0.24倍的作业风险资本,将使国泰世华银资本适足率自16.13%降至15.93%,相当于增资35亿元因应

对此,国泰世华银表示,此案为落实理专例行性调动时主动察觉有异、并启动调查,调查后已第一时间通报主管机关,并联系可能受影响客户,妥善保障客户相关权益。除了将依法追究涉案者责任,并已积极强化内控措施,以期杜绝类似情事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