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专A钱 国泰世华银挨罚1,200万

2020年以来国银理专A钱遭开罚案

理专挪用客户资金又一案。金管会29日公布,国泰华银板桥分行洪姓理专在2016年3月到2020年3月间,将客户保单解约、减额缴清及基金赎回后,资金汇入亲友帐户,共有四名客户、涉案资金达1,732万元,金管会对国泰世华银开罚1,200万元,且停止板桥分行受理新客户保险代理金钱信托业务一个月。

同时国泰世华银亦要增提0.24倍作业风险资本,造成其资本适足率会从16.13%,降到15.93%,相当于要增资35亿元的效果

此案为国泰世华银自行发现,且已将客户保单、基金恢复原状,但因为理专违法时间达四年一个月,挪用1,732万元,因此还是开罚;银行副局长林志吉表示:「国泰世华银算是有警觉,理专十诫之后,此名理专挪用只有一次」。

金管会认为国泰世华银二大缺失,一是未完善建立内控制度,又细分部分,一是没有建立理专代客户存汇的控管机制,即非客户本人交易时,国泰没有电话照会,让洪姓理专挪用客户基金后,以存回配息及文字备注,让客户误信基金还在,或保单早已赎回,但理专汇息给客户帐户,注记寿险公司配息,让客户误以为保单仍有效。

二是没有建立异常交易确认机制,合作保险公司解约金额达200万元或缩小保额领回金额达50万元,要办理照会,却未就异常交易确认客户真意,让洪姓理专可以利用客户信任,签署解除保单或减额缴清的文件挪用资金

三是未建立理专及其关联户,与客户间的资金往来的监管机制,2019年10月理专十诫之后,每天要产出IP位置控管报表监控理专与经管客户有无使用同一IP位址进行网银交易,但国泰世华银在理专关联户的监管机制仍有不足。

第二缺失是未确实执行内控制度部分,亦有三部分,一是二人共访免电话照会机制,没有落实「四眼原则」,即洪员主管没有落实紧盯照会流程,造成理专有机会新增客户约定转入帐户,可挪用资金。

二是没有落实员工生活考核;三是员工异常行为没有处理及追踪,即洪姓理专有临柜现金,且备注存款息时,主管有向客户了解情况,但客户表达无异状,即未再持续追踪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