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专A走客户逾1700万 国泰世华银遭重罚1200万
(国泰世华银行理专挪用保户保单资金,遭金管会开罚。图/本报资料照片)
理专挪用客户资金又一案。金管会29日公布,国泰世华银板桥分行洪姓专员在2016年3月到2020年3月之间,将客户保单解约及基金赎回,资金汇入亲友帐户,共有四名客户、涉案资金达1,732万元,金管会对国泰世华银开罚1,200万元,且停止板桥分行受理新客户投保及投资基金一个月。
同时国泰世华银亦要增提0.24倍作业风险资本,造成其资本适足率会从16.13%,降到15.93%,相当于要增资35亿元的效果。
此案虽为国泰世华银自行发现,但因为理专违法时间达四年一个月,挪用1,732万元,因此还是必须开罚;银行局副局长林志吉表示:「国泰世华银算是有警觉,理专十诫之后,此名理专挪用只有一次。」
金管会认为国泰世华银二大罪状,一是未完善建立内控制度,二是未确实执行内控制度。
在未完善建立内控制度方面,有三缺失:
一是没有建立理专代理客户存汇的控管机制,即非本人交易时,国泰没有电话照会,让洪姓理专挪用客户基金本金,但以存回配息及文字备注,让客户误信基金还在,或保单早已赎回,但理专汇息给客户帐户,注记寿险公司配息,让客户误以为保单仍有效。
二是没有建立异常交易确认机制,对合作保险公司解约金额达200万元或缩小保额领回金额达50万元,要办理照会,却未就异常交易确认客户真意,让洪姓理专可以利用客户信任,让客户签署解除保单或减额缴清的文件,挪用资金。
三是未建立理专及其关联户,与客户间的资金往来的监管机制,2019年10月理专十诫之后,每天要产出IP位置控管报表,监控理专与经管客户有无使用同一IP的位址进行网银交易,但国泰世华银在理专关联户的监管机制仍有不足。
在未确实执行内控制度部分,亦有三缺失,一是二人共访免电话照会机制,没有落实「四眼原则」的牵制机制,即洪员的主管没有落实紧盯照会流程,造成理专有机会新增客户约定转入帐户,可挪用资金;办理保险作业,没有落实客户保险需求及适合度分析。
二是没有落实员工生活考核,三是员工异常行为没有处理及追踪,即洪姓理专有临柜存现金,且备注存款息时,主管有向客户了解情况,但客户表达无异状,即未再持续追踪查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