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世华理专挪用61客户资金 遭罚800万元

国泰世华理专挪用61客户资金 遭罚800万元(资料照)

金管会今日通过,对国泰银行违反法令之裁罚处分案。金管会表示,国泰银行因接获客户反映及内部清查,发现兰雅分行前交易柜员涉挪用客户款项,处800万元罚锾。

金管会表示,该行未落实执行磁条重建覆核机制,且未落实执行代收税款章戳保管、代收信用卡款作业程序,及未确实督导员工遵守行为准则,核有未确实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之情事,违反银行法第45条之1第1项及其授权订定之《金融控股公司及银行业内部控制及稽核制度实施办法》第3条第1项、第8条第1项及第3项规定,爰金管会依银行法第129条第7款规定核处800万元罚锾。

金管会表示,受影响的客户约有61人。同时金管会也要求要求国泰世华银增加作业风险的相关资本计提,这次要求作业资本0.16倍。

国泰世华银行遭罚800万元;国泰世华银行回应,已于第一时间主动清查可能受影响的客户,以确保客户权益,并向主管机关通报重大偶发事件。

国泰世华银行表示,已解雇涉案员工,并将全力追究其法律责任。针对金管会之裁罚,将虚心检讨,针对缺失事项持续改善并落实相关管控措施,严格要求同仁恪遵相关法令及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