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内控缺失多,台中银、台中银保经挨罚千万元

中银公司台中银保经因多项内控缺失,遭金管会裁罚480万元,台中银因管理不当连带裁罚600万元。图为台中银总部。(资料照)

金管会对台中银进行金检时,发现子公司台中银保经对高阶经理人交际费报销未建立有效内控稽核机制、对无业绩业务员核发销售奖金等3大内控缺失,依法裁罚台中银保经480万元、台中银因管理不当连带裁罚600万元,合计遭裁罚达1080万元。

金管会指出,台中银保经对于高阶经理人的交际费之初未建立有效内控制度无法确认是谁使用、是否确实用于业务相关。同时,对保险客诉案未依规定填具申诉处分纪录表、并留存处理轨迹,依违反保险法规定裁罚300万元、并限期1个月改正。

其次,对于无销售实绩的业务员,台中银保经出现仍核发保险销售奖金情况,依违反保险法裁罚150万元、限期1个月改善。最后,对于保单销售奖励,台中银保经仅以业绩目标达成情况进行结算、未纳入非财务指标,依违反金融消费者保护法裁罚30万元。

合计台中银保经因3大内控缺失,遭金管会裁罚480万元。而母公司台中银未依子公司管理相关规范,落实协助台中银保经完善内控制度,虽然稽核单位每年进行2次专案查核,但均未发现相关缺失并提列意见,未落实查核督导之责,依违反银行法规定裁罚600万元。

此外,台中银对未成年人办理风险评估时,未依契约当事人实际情形填写,办理洗钱防制作业时,则未对交易背景目的合理性确实查证,加上先后发生行员违规客户金钱往来,对此给予3项纠正,且未提出改善措施前,将不得申设除偏乡地区以外的国内分支机构

2007年9月底设立的台中银保经为台中银100%转投资子公司,目前实收资本额12.86亿元。据台中银财报揭露,台中银保经2018年净收益8.73亿元,年增18.96%,税后净利3.6亿元,年增达40.56%,每股盈余2.8元,优于2017年2.4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