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际费乱报!台中银与台中银保经吃大罚单

金融机构绝不容许出现私密小金库金管会7日公布,台中商银100%投资的子公司─台中银保经高阶经理人交际费」报销未建立有效的内控制度,即是否用在业务相关、到底谁使用都无法确认,且没有订定动用金额核准核销的相关办法情节严重,因此台中银保经因此被罚300万元,母公司台中商银因管理不当被罚600万元。

除了交际费未建立有效内控制度,另外台中银保经对保户客诉案亦没有填写申诉处理纪录表,并留存处理轨迹;第二是台中银保经对没有销售业绩的台中银行员发给保险销售奖金,这部分罚150万元;三是保单销售奖励仅以业绩目标达成作结算,并没有加入非财务指标,这部分罚30万元。

合计台中商银与台中银保经共被罚1,080万元;同时台中银因为被金检发现,先后有行员与客户间有金钱往来,即替客户保管现金,虽没有挪用或造成客户损失,但银行局认为台中商银未能有效检讨缺失发生原因并确实改善,这部分被银行局祭出一个「纠正」,在其改善情况经银行局认可前,台中商银不得申请增设国内分支机构,但若是偏乡地区则不在此限。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台中银保经是必须要建立内稽内控的大型保经公司,但却发生交际费报销都没有建立有效内控机制,同时公司每年查核都没有发现,将要求台中银保经惩处相关缺失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