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BOR明年退场 银行有合约与行为风险

▲LIBOR将退场,牵涉到银行许多合约以及交易,不得不及早因应。(图/取自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长期以来全球金融市场广泛用来定价评价伦敦同业拆款利率(LIBOR)即将要在明(2021)年底退场,尽管今年因新冠肺炎(COVID-19)延迟多项监理机制的推行,但是LIBOR退场的时间点并未改变,各国主管机关也要求金融机构客户沟通,迟至明年6月底前要停止承作以LIBOR为参考利率的交易,对于银行业冲击甚大。

普华法律商务事务所资深顾问林信宏表示,银行业需特别注意LIBOR转换时的合约风险及行为风险。林信宏在美国香港等金融机构实务观察,银行所使用的贷款合约中,对于参考利率无法取得的替代条款,不见得可以完美应付未来LIBOR退场的状况

举例来说,有些条款可能会明文当LIBOR停止报价时可由银行自行决定替代利率,单就合约字面解释当LIBOR永久消失,银行似乎可以继续用此合约,但是当时合约多未考虑到当LIBOR永久消失的情况,合约条款已经不能够代表立约双方当时立约的意图时就会产生合约风险。

此外,LIBOR牵涉范围广、利率计算方式也复杂,一般消费者与中小企业或非专业投资人可能不熟悉此议题资讯不对称的情况之下,也使金融机构更容易发生行为风险。林信宏说,客户是否知道接受替代利率与原始LIBOR的差异,加减码的调整是否对客户公平都是银行业者在执行利率转换及合约修改时要注意的风险。

林信宏表示,银行业应及早着手合约调整协商及客户沟通之工作,秉持「客户分群」、「背景说明」、「妥善沟通」及「保持透明」四大原则,以降低LIBOR转换相关的合约风险及行为风险,考量LIBOR退场影响范围与组织资源有限性,适时引进外部专家给予协助亦不失为一可行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