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防疫保单之乱5缺失 6产险挨罚1080万元

保险局长施琼华指出,此次共发现5大缺失。首先,销售防疫保单前未充分辨识法定传染病风险特性,合理评估销售限额与订定预警值。其次,未落实对个别承保对象进行核保评估。第三,部分公司费率厘订仅参考未发展完全的损失经验,且未妥适建立执行风险控管机制。

第四,产险业者销售时未及时因应外部情势变化,重新检讨评估风险管理计划的自留风险并采取措施。最后,保险商品评议小组与管理小组会议未能充分发挥评估控管风险的功能,均与保险商品销售前程序作业准则规定不符,依保险法规定可裁罚60~600万元。

施琼华表示,考量6家产险公司已提出具体内控改善措施并积极执行,且持续依约履行保险责任、维护保户权益,并就财务影响陆续增资因应、发挥安定社会功能。在斟酌上述状况后,决议各核处罚锾180万元。

施琼华指出,保经代通路在此次防疫险之乱中亦有代客户签名等缺失,已请约10家保经代公司陈述意见,将再进行后续行政处理。同时,金管会未来将针对费用补偿型保险商品检视相关法规、并进行相应规范,将朝损害填补方向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