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领助理费 高市议长曾丽燕遭起诉
高市议长曾丽燕(中)先前与胞妹曾丽鸿深陷诈领助理费疑云,曾丽燕被检方以200万元重金交保,经检方调查,曾丽燕以、「人头助理」、「低薪高报」方式诈领助理费共1330万余元,检方侦查终结,依法将曾丽燕起诉。(本报资料照片)
高市议长曾丽燕遭控与胞妹曾丽鸿、助理曹雪祯联手诈领助理费,经检方调查,曾丽燕以「虚报人头」、「低薪高报」方式诈领助理费共1330万余元,用于缴纳卡费、党费等,案件侦查终结,高雄地检署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将曾丽燕、曾丽鸿及其11名助理起诉。
检方调查,曾丽燕自2010年起担任高市议员,曾指示曹雪祯提领助理补助费及年终奖金供曾丽燕使用,直至2015年4月曹雪祯离职后,则由曾丽鸿接手相关不法工作,多年来,曾丽燕以不实申报人头助理及低薪高报方式诈领1330万余元。
雄检侦查时,曾丽燕坦承虚报助理费,但否认贪污,她辩称不知道议员助理费法规有经过修正,助理没有提醒,议会也无告知,所以才会按惯例为每位助理申报4万元月薪,因为每个月公费助理及私聘助理费用均大于24万元,认为助理补助费或春节慰劳金可作为个人使用,她用于缴纳卡费、会费、党费等。
但检方认为,曾丽燕明知「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规定,议员助理费不属于议员薪资一部分,也非对议员的实质补贴,曾丽燕等人仍利用人头助理或低薪高报方式诈领助理费,遂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起诉曾丽燕等人。
曾丽燕遭起诉后发声明指出,自己从事公职以来,对监督市政与为民喉舌,全力以赴、从无懈怠、亦无辜负,面对助理费案的起诉,她深感遗憾,未来将透过司法程序力证清白。
国民党高雄市党部则回应,尊重司法调查,一切依照党内规定办理,如有党纪问题将由高雄市党部考纪会研议,由于案件仍在起诉阶段,尚未判决确定,所以应不影响曾丽燕的提名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