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助理费1330万 高雄前议长曾丽燕遭重判12年!
高市前议长曾丽燕遭控与胞妹曾丽鸿、助理曹雪祯等11人涉嫌联手以「虚报人头、低薪高报」方式诈领助理费1330万元,被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起诉。高雄地院25日下午宣判,曾丽燕(中)遭判12年,曾丽鸿遭判3年6月,曹雪祯遭判2年2月,可上诉。(本报资料照,袁庭尧摄)
高市前议长曾丽燕胞妹曾丽鸿(右)遭判3年6月。(本报资料照,袁庭尧摄)
高市前议长曾丽燕遭控与胞妹曾丽鸿、助理曹雪祯等13人涉嫌联手以「虚报人头、低薪高报」方式诈领助理费1330万元,被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起诉。高雄地院25日下午宣判,曾丽燕遭判12年、褫夺公权6年,曾丽鸿遭判3年6月,曹雪祯遭判2年2月,可上诉。
面对一审宣判结果,记者尝试致电曾丽燕,但她的手机疑似未开机,电话均转入语音信箱。
曾丽燕现年70岁,拥有4届市议员资历,2020年前议长许昆源坠楼身亡后,透过议会改选当选议长,为人亲和,公祭场合必定亲自到场致意,选民对其印象为「有求必应」,称她「阿姑」。
检方查出,曾丽燕自2010年起担任高市议员起,以不实申报人头助理及低薪高报方式,指示曹雪祯提领助理补助费及年终奖金供她使用。2015年4月曹雪祯离职后,由曾丽鸿接手相关不法工作,多年来共诈领1330万元,用于缴纳曾丽燕的信用卡费、国民党费、社团会费及私人借款等。
2021年3月曾丽燕等人遭调查,曾丽燕最后以200万元交保候传,但曾丽鸿却遭认定供词避重就轻、有串灭证之虞,一度遭法院羁押。
曾丽燕后续面对检方侦办,坦承虚报助理费但否认贪污。她辩称,不知道议员助理费法规有经过修正,助理没有提醒,议会也无告知,所以才会按惯例为每位助理申报4万元月薪,因为每个月公私费聘助理费用均大于24万元,认为助理补助费或春节慰劳金可作为个人使用,她用于缴纳卡费、会费、党费等。
检方认为,曾丽燕明知「地方民意代表费用支给及村里长事务补助费补助条例」规定,议员助理费不属于议员薪资一部分,也非对议员的实质补贴,曾丽燕等人仍利用人头助理或低薪高报方式诈领助理费,依贪污、伪造文书等罪起诉曾丽燕等人。
曾丽燕遭起诉后一度声明强调「深感遗憾」,要透过司法程序力证清白。高雄地院审酌相关人事证,依公务员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等罪判曾丽燕12年、褫夺公权6年;判曾丽鸿3年6月,曹雪祯2年2月,可上诉。
其余被起诉的10名助理在法院审理期间均认罪,遭轻判3至7月不等、均可易科罚金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