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领助理费逾518万 议员戴宁遭重判10年6个月
嘉义市议员戴宁涉嫌诈领助理费,今天被宣判10年6月徒刑,图为她在议会问政情形。(廖素慧摄)
4连任嘉义市无党籍议员戴宁被控诈领助理费,检方起诉贪污罪,并求重刑24年,戴宁始终否认犯行,嘉义地方法院今天判决她诈领3名人头助理费共431万8750元,应执行10年6月徒刑、褫夺公权5年,戴宁表示,将上诉。另有2名助理费无罪,检方不排除上诉。
戴宁去年遭羁押期间父亲病逝,她曾戴着手铐脚镣跪爬进灵堂,奔丧痛哭。(资料照/读者提供真)
戴宁自2010年3月1日起担任嘉义市议员至今连任4届,嘉义地检署起诉她自2012年6月至2022年2月,由郭姓前夫及办公室温姓前主任协助,利用陈姓、邱姓、曾姓及郭姓前小姑等亲友当人头,共诈领助理费及三节奖金518万7774元,并求重刑24年。
法官审结认为,陈姓、郭姓、邱姓3名助理仅是形式挂名的公费助理,都未实际做助理工作,证人之证词都直指戴宁实际支配他们的助理薪资,部分助理费还被用来缴交戴宁的劳健保费用。
在邱姓助理的自用小客车上查获他的存折、提款卡,参照戴宁在申报公费助理名册上的亲自签名,戴宁是知悉陈姓、郭姓、邱姓都是均挂名人头助理。
法官据此认定戴宁利用职务机会诈取3名人头助理公费补助款共431万8750元,判决戴宁有3罪,各处2个8年6月有期徒刑、褫夺公权5年;再处1个有期徒刑7年6月、褫夺公权5年;应执行有期徒刑10年6月、褫夺公权5年。
另外,戴宁的王姓前男友后来寄邮件自白犯行,涉诈46万5000元助理费,检方追加起诉戴宁,但法官认为是仅是单一指述,没有其他补强证据,宣判无罪。
还有,曾姓助理有实质做助理工作,但她将薪资交给戴宁使用,法官认为是私人财产运用,并无不法,也宣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