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议员颜政德诈领助理费 遭判4年

新竹市议员颜政德涉诈领助理费,遭判有期徒刑4年4个月、褫夺公权4年。(资料照)

新竹市议员颜政德去年3月遭控以侄子、侄媳名义诈领助理费,新竹地院6日审理终结,将颜政德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有期徒刑4年4月,褫夺公权4年,并科罚金48万元,颜政德也将再提上诉,期望司法还给他清白。

经院检调查,颜政德自2015年9月至2016年1月止,利用侄媳作为人头,作为公费助理,并将提款卡交由颜政德侄子保管,最后则交给颜政德,共诈得金额17.5万元。

尽管颜政德、其侄与侄媳在侦查时都坦承犯行,但在法院审理时又否认,不过经询问其他证人及相关证物,仍无法作为有利颜政德的认定,因此仍依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颜政德有期徒刑4年4月,褫夺公权4年,并科罚金48万元。

颜政德的侄子与侄媳亦受牵连,其侄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有期徒刑2年,褫夺公权2年、姪媳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有期徒刑1年1月,褫夺公权1年,缓刑4年,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