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议员张秉钧携手父母诈领助理费 遭判1年11月缓刑5年

民进党基隆市议员张秉钧涉贪污助理费案于29日宣判,张秉钧与其父张锦煌等人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张秉钧遭判处有期徒刑1年11月,张锦煌遭判2年,因2人均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均缓刑5年、褫夺公权4年,全案仍可上诉。图为张秉钧先前羁押庭报到之情形。(本报资料照)

民进党基隆市议员张秉钧,因与其父前议员张锦煌、母亲陈琼茹共同涉嫌诈领助理费,于今年6月遭收押禁见,并退出立委选举,后被延押近5个月,于上月交保。本案于29日宣判,基隆地院判决书指出,张秉钧与其父等人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张秉钧遭判处有期徒刑1年11月,其父张锦煌遭判有期徒刑2年,因2人均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均缓刑5年、褫夺公权4年,全案仍可上诉。至于张是否能续任议员,基隆市议会表示若判决确定,会呈报内政部,由其作出解释再处分。

判决书指出,张锦煌自2009年起迄2018年,担任基隆市议会第16、17、18届议员,其子张秉钧自2018年起担任基隆市议会第19届议员,父子2人利用担任议员之职务上机会,以人头权充议员公费助理,张锦煌诈得公费助理补助费等共计962万5895元,张秉钧诈领公费助理补助费等共计119万2089元。

判决书表示,协助当人头的吴明停平时经营臭豆腐、油葱粿行动摊商,陈忠胜年少时因车祸发生严重脑伤,张锦煌及陈琼茹均知悉,2人均无可能实际担任议员公费助理工作,但仍使2人担任议员公费助理之人头诈领补助款,因而诈得公费助理补助费、春节慰问金及所生之孳息,总计962万5895元。张秉钧选上议员后,仍持续使吴明停担任议员公费助理之人头诈领补助款,张锦煌、张秉钧、陈琼茹因而诈得公费助理补助费、春节慰问金及所生之孳息,共计119万2089元。

此外,张秉钧在今年3月24日要参选立委时,未向监察院申报政治献金专户,于3月27日起至4月初期间之某日,由张锦煌转交从游振发处所收受捐赠赞助参选立委之政治献金100万元现金,亦违反政治献金法。

民进党基隆市议员张秉钧涉贪污助理费案于29日宣判,基隆地院庭长王福康表示,张秉钧与其父张锦煌等人犯「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张秉钧遭判处有期徒刑1年11月,张锦煌遭判2年,因2人均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均缓刑5年、褫夺公权4年,全案仍可上诉。(徐佑升摄)

基隆地院庭长王福康指出,张锦煌、张秉钧2人于侦讯及本院审理时,对于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均认罪,而被告2人均无犯罪前科,且缴回所有犯罪所得,犯后态度良好,犯罪动机是为了选民服务活动开销、公益支出过大而需实质贴补、参选立委需竞选经费等情由,因量处张锦煌应执行有期徒刑2年;张秉钧处有期徒刑1年11月,义务劳务120小时,父子2人并予宣告缓刑5年。

王福康补充,依据贪污治罪条例第17条规定,犯该条例之罪,若宣告有期徒刑以上之刑者,须一并宣告褫夺公权,因此针对张秉钧父子均宣告褫夺公权4年,至于被告2人犯罪所得为962万5895元及119万2089元,均予宣告没收。

据了解,由于本案仍可上诉,张秉钧目前倾向会上诉,但还需和律师讨论。张并声明表示,对于诈领的助理补助费,确实全数用于公务,因议员之选民服务活动开销、公益支出过大而需实质贴补,并非中饱私囊。

针对张秉钧是否还能继续担任议员部分,基隆市议会表示,若判决确定,议会将会呈报送交内政部,由内政部来进行相关法令的执行与解释。

至于张秉钧母亲陈琼茹亦为被告,遭判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11月,缓刑5年,应于判决确定后1年内向公库支付新台币60万元,服40小时之义务劳务,褫夺公权4年。作为人头的共犯吴明停及陈忠胜均判应执行有期徒刑1年10月,缓刑4年,褫夺公权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