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市议员张秉钧父子诈领助理费判缓刑 检方不服提上诉

民进党基隆市议员张秉钧(中)和其父张锦煌(左)担任议员期间涉嫌用人头诈领助理费,上月基隆地方法院判决2人非属恶性重大,未有前科且认罪,再依法减刑2年以下宣告缓刑。然检方认为张秉钧父子不符刑法减刑条件,决定上诉。(本报资料照)

民进党基隆市议员张秉钧和其父张锦煌担任议员期间,分别诈领公费补助的助理费,因自白犯罪等理由减刑后,最低刑度仍3年6月,上月基隆地方法院以2人非属恶性重大,未有前科且认罪,再依刑法减刑2年以下并宣告缓刑。然检方指法官既认被告行为不端、居心不良,就不符刑法「显可悯恕」减刑条件,决定上诉;据了解,张秉钧也已提起上诉,至于上诉原因仍有待地院公布。

基隆地检署表示,法官于判决文中提及「张锦煌、张秉钧担任基隆市议员,动见观瞻,本应自律为选民榜样,并体会国家补助议员公费助理之用意,竟不实申报公费助理致使公务员陷于错误而为不实登载,因而诈领助理费用」,行为均非可取。在此原则下,2人行为为何会有特别「显可悯恕」情形?因此不应适用刑法第59条规定再减刑,进而获得宣告缓刑条件。

张锦煌原任基隆市议员,后来由其子张秉钧接棒问政。检方接获线报,张氏父子涉嫌诈领公费助理费,去年6月间逮捕张锦煌和妻子陈琼茹、张秉钧和吴姓、陈姓人头助理,带回侦办,声押张家3人获法院裁准,并延押数次。

检方查出张姓父子2009年到2022年间,分别诈领助理费962万多元和119万多元,还另查出当时获得民进党提名参选基隆立委的张秉钧,收受100万元政治献金未依法申报,去年11月间全案侦结,共起诉5人。

该案经基隆地院审理后,于去年12月29日宣判,张锦煌、张秉钧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依贪污治罪条例应处7年以上徒刑。法官以2人坦承犯罪,并因需支应婚丧喜庆、服务处运作等诸多杂务费用,出于贪图便宜而将财物转作他用,犯罪情节非属恶性重大,依同法规定减轻其刑,但最低仍需处刑3年6月。

法官认为,张姓父子判刑3年6月仍属过重,并无从与完全中饱私囊者恶行区别,2人犯罪情状,客观上应足以引起一般人同情,再依刑法第59条规定酌量减轻其刑,判处张秉钧1年11月、其父张锦煌2年、其母陈琼茹1年10月,3人均褫夺公权4年。考量3人犯后坦承犯行,且已分别缴回119万余元与962万余元缴交犯罪所得,均获判缓刑5年。

但检方不认可法官减刑之说法,认为判决主文就有提及「居心不良、行为不端」等评价,就不能符合「显可悯恕」的规定,再度减刑甚至缓刑,因此提起上诉。据了解,张秉钧近日也针对该案提起上诉,但上诉理由为何,检方表示仍未知,须待地院提供后才能了解上诉主张。

而依据刑法规定,褫夺公权属于从刑,须待主刑定谳后才能一并执行,因此在检方与张秉钧钧提起上诉的情形下,本案尚未定谳,因此张的议员资格在未定谳前,原则上应可继续维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