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领助理费 澎湖议员欧中慨夫妇判刑

继国民党籍6连霸的前议长刘陈昭玲(左)日前一审因贪污罪遭判刑后,同党籍澎湖县议员欧中慨(右)23日也因涉贪遭判刑。(本报资料照片)

国民党籍澎湖县议员欧中慨夫妇因涉诈领助理费,澎湖地方法院23日依犯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一审判欧中慨有期徒刑8年、褫夺公权8年,没收未扣案犯罪所得111万954元;妻子颜美珍则处有期徒刑3年10月、褫夺公权3年。可上诉。

这也是继6连霸的前议长刘陈昭玲日前因贪污罪遭判刑10年2月后,澎湖县19席议员中,第2人因涉贪遭判刑,且皆为国民党籍。至于提供帐户让欧向澎湖县议会不实申报的助理苏美鸾、吕佩烨,则分处有期徒刑2年、1年10月,并褫夺公权2年。

写下7任议员纪录的欧中慨,2023年3月下旬就因涉诈领助理费,经法院谕知将他与妻子分别具保100万元、80万元,但5月初再遭检方传讯时,因就关键情节前后供述有重大出入,且说词与相关人证、物证均有不符,认有勾串事实与勾串证人之虞,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获准,也让原本是国民党准备提名参选澎湖县本届立委口袋人选的他,错失再次参选立委机会,改由吴政杰临危授命出马。

判决书指出,欧中慨担任澎湖县议会第17届议员时,与配偶颜美珍2人明知苏美鸾担任欧的公费助理,竟共同以「浮报助理薪资」方式,由苏美鸾、吕佩烨2人提供帐户,向澎县议会不实申报请领助理补助费每月4万元,再由颜美珍每月以现金方式支付苏、吕各3万元、1万8000元薪资后,将诈得差额供作欧中慨挪为他用,金额合计111万954元。

判决书指出,考量欧中慨居于犯行主导地位,犯后未能坦然面对,进而寻求填补犯罪所生损害,颜美珍则为主要协助者,苏美鸾、吕佩烨仅是被动配合者,犯罪参与程度明显不同,才分别量处不同刑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