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议员洪玉凤与丈夫诈领千万议员助理费 2审维持各判2年

国民党台南议员洪玉凤3届议员期间,以填补开销名义,与丈夫郭胜煌9年多来共诈领1134万助理费。(读者提供/程炳璋台南传真)

国民党籍台南市议员洪玉凤3届议员期间,以填补开销名义,与丈夫郭胜煌(如图)9年多来共诈领1134万助理费。(撷自郭胜煌脸书/程炳璋台南传真)

国民党籍台南市议员洪玉凤3届议员期间,以填补开销名义,与丈夫郭胜煌9年多来共诈领1134万助理费,两人去年4月各遭判2年徒刑,缓刑5年、褫夺公权5年,案经上诉审理1年,2审判决15日出炉,两人原判1罪变3罪,仍维持各2年徒刑,判决正逢洪玉凤生日,她称「受苦难之人没有看法」。

洪玉凤自2010年起,向台南市议会申请6名人头当助理,每月请领最高助理费共24万元,事实上聘雇9人,以填补议员服务开销为名义,由郭胜煌另外发配较低薪水,9年多来共诈领1134万9585元,平均每月诈领10万元。

台南地院去年4月依照贪污诈财罪,认为洪、郭持续犯一1罪,各2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缓刑5年。洪随即上诉,经1年审理,2审法官15日认为两人犯行跨越3届议员任期,应每届算1罪,撤销原判1罪,改为3罪,仍维持两人2年徒刑,褫夺公权5年、缓刑5年,并须各付1百万元给公库

台南市议会法规研究室主任傅然辉表示,此案若不上诉3审,案子确定后,将由中选会公告洪将失去议员资格,公告后10天由落选第1顺位唐碧娥优先递补。

法院2审判决出炉正逢洪玉凤72岁生日,她认为这件是对个人来说虽重要,对大众而言却不重要,直呼受苦难之人没有看法,会再研究是否上诉。

洪、郭两人委任律师表示,洪、郭两人事实上已缴回诈领所得1134万元,议员1个月开销绝对高于13万薪水,两人挪用助理费也是用于服务处的公共开销支出,因此法官给予两次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