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找人头诈领助理费289万 桃园议员夫妻遭重判

国民党前桃园市议员李云强伙同妻子、现任桃园市议员孙韵璇,诈领助理费289万余元,遭桃园地院判刑8年10月和8年。(蔡依珍摄)

国民党前桃园市议员李云强,涉嫌在第17届县议员和第1届市议员任内,伙同妻子、现任桃园市议员孙韵璇,诈领助理费289万余元,桃园地院斥李都推给妻子称「碰都没碰」,孙则只认伪造文书、不认贪污,法官依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重判李8年10月、孙8年。

孙韵璇对此表示,8年前被检举就曾获不起诉处分,选举遭受不实指控后再被起诉,不解法院为何这样判决,坚决否认有盗领助理费,将待收到判决书后依法上诉,希望司法能还夫妻俩公正、公平,她会沈稳、踏实的走下去。?

李云强2014年至2018年间担任桃园县议员、市议员,请妻子孙韵璇担任公费助理,夫妻俩明知公费助理相关规定,却涉嫌找来卢姓、徐姓、杨姓女子当人头,诈领助理费、春节慰劳金等共289万多元,桃检2022年依贪污罪嫌将夫妻起诉。

李云强2018年挑战议员连任落选,2022年改由妻子孙韵璇出马,顺利获得国民党提名当选市议员,但该案却缠身,甚至是竞选期间遭起诉,当时2人还喊是「有心人士的政治操作」。

桃园地院8日宣判,法官指出,李云强犯后矢口否认全部犯行,身为议员,竟称与自己业务行使息息相关的议员公费助理聘雇、补助款领取、发放等事宜「碰都没碰」,全部交给孙韵璇处理,推诿卸责,显然没有面对刑事责任之意,也毫无悔意;孙韵璇只认使公务员登载不实,但对于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犯行也多所辩解,无诚心面对刑事责任。

法官指出,李云强担任桃园市议员,具高度社会地位而动见观瞻,却未珍惜反而谋私利,诈领助理费用供己所用,孙韵璇身为配偶竟不思制止,共同犯罪,有违选民托付外,更损及公务员应廉洁自持、恪守本分形象,均应严惩不贷。

法官考量李云强担任孙韵璇议员服务处主任而月薪8万元、孙韵璇担任议员而月薪13万元,且犯行期间非短、所诈得的财物价值非微,依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罪,判李云强有期徒刑8年10月、褫夺公权5年,孙韵璇有期徒刑8年、褫夺公权4年,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