议员曾焕嘉涉「诈领助理费128万」!新北检今侦结依法起诉
国民党籍新北市议员曾焕嘉涉嫌诈领助理费,金额高达128万1727元;新北地检署今(5日)侦结,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取财物」、以及《刑法》「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对曾提起公诉。
检方调查,现年55岁的曾焕嘉曾任新北市议会第1、2届议员,也是现任第3届议员,但曾却遭踢爆,自2013年起即利用职务之便诈领助理费。检方指出,曾焕嘉明知蒋男、徐男并未实际从事议员助理工作,而是在其所经营、未立案之水族馆任职,但曾却指示2人提供帐户及身分证影本担任「公费助理人头」,并向新北市议会申请公费助理费,诈得补助款共计40万5227元。
此外,曾焕嘉明知林姓助理已因车祸无法再胜任,且曾也明知林姓助理已改往曾焕嘉父亲之工地担任杂物工作,但却未变更助理名册,持续支领助理补助费用,金额高达87万6500元;共计2013年起至今,曾焕嘉透过类似手法共诈得助理费达128万1727元。
新北检统计,曾焕嘉犯罪所得128万余元,业经全数缴交,请法院依法宣告没收或于全部或一部不能没收或不宜执行没收时,追征其价额;同时曾焕嘉也遭依《贪污治罪条例》、《刑法》等罪嫌提起公诉,另蒋男、徐男、及林姓助理等3人,同样涉犯「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一并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