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党籍议员曾焕嘉涉「诈领助理费128万」!300万交保 限制住居

新北议员曾焕嘉 。(图/翻摄议会官网

记者陈雕文、林昱萱/新北报导

国民党籍新北市议员曾焕嘉涉嫌诈领助理费,其金额高达128万1727元,而新北地检署侦结,依法将其提起公诉。对此,新北地院讯问后,谕知曾焕嘉以新台币30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

曾男被爆自2013年起就利用职务之便诈领助理费,其指示蒋、徐2人提供帐户身分证影本担任「公费助理人头」以此向新北市议会申请公费助理费,诈得40万5227元。此外,曾在明知道其林姓助理,因车祸无法继续胜任职位形况下,却未更改助理名册持续以此领补助费用,金额高达87万6500元,从2013年起至今,曾透过类似手法共诈得助理费128万1727元。

检方5日侦结,依依《贪污治罪条例》、《刑法》等罪嫌提起公诉,另蒋男徐男、及林姓助理等3人,同样涉犯「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一并提起公诉。新北地院审问后,曾男坦承部分犯行,且事证足认犯罪嫌疑重大,又犯贪污贪污治罪条例第5 条第1 项第2 款公务员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重罪,依一般人涉犯重罪均有畏罪逃亡之心态,有相当理由足认有有逃亡之虞,但应无串证之虞,而无刑事诉讼法第101 条第1 项第2 款之羁押原因

对此,新北地院裁定曾男尚无羁押之必要,得予以新台币30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出海8月;另被告应按本院传唤之日期遵期到庭,遵照之前自己所述,不得以议会开议或其他事由请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