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领助理费500万 前苗县议员谢芳纹遭约谈50万交保

前苗栗县议员谢芳纹。(资料照)

苗栗地检署查办前苗栗县议员谢芳纹涉嫌诈领议员助理费案。(谢明俊摄)

苗栗地检署查办前苗栗县议员谢芳纹涉嫌串同卓兰镇公所秘书徐士凡,共同诈领议员助理费5百万元案,苗栗地检署28日动用7名检察官指挥调查局前往谢芳纹住所及服务处等13个地点搜索,并约谈谢芳纹、徐士凡等被告及证人共13人,经召开侦查庭讯问后谕令2人以50万元交保候传。

据悉,谢芳纹出身竹南镇,曾当选苗栗县第17届、18届议员,但在2018年竞选第19届县议员连任时失利,徐士凡则为谢芳纹任职县议员时的助理,为谢芳纹团队中核心成员,谢芳纹连任失败后,转任卓兰镇公所秘书。

检方调查,被告谢芳纹、徐士凡涉嫌于谢芳纹担任苗栗县议员期间,自99至107年间,共同以虚报人头助理的方式诈领议员助理费,初估至少5百万元,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之利用职务上机会诈取财物罪,以及刑法第214条之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嫌重大。

检栗地检署专案小组经缜密搜证后,28日由承办检察官廖倪凰偕同姜永浩、徐一修、陈昭铭、吕宜臻、张智玲、邱舒虹等共7名检察官采团队办案方式,指挥台北市调查处、新竹县调查站、新竹市调查站等调查官,持苗栗地院核发的搜索票,同步搜索谢芳纹的住处及服务处等13处所,查扣相关文件、行动电话等物,并传讯被告谢芳纹、徐士凡及相关证人共13人。

检方经将谢、徐带回召开侦查庭后,以被告涉嫌重大,但无羁押必要,当庭谕令被告2人各以50万元交保候传,并将持续深入追查,以厘清全案案情并追缴相关犯罪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