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领助理费 云林县议员江文登50万元交保

云林议员文登涉嫌诈领助理费逾百万元,被法院裁定50万元交保。(摘自江文登脸书)

云林县议员江文登涉嫌自2010年起,以人头涉嫌诈领助理补助费,供家庭开销所用,金额逾百万元,被云林地检署依贪污罪嫌涉嫌重重声请羁押,后被法官裁定50万元交保。江文登强调自己没有诈领,基于侦查不公开不愿进一步表示意见

云林地检署检察官林丰正、吴文城7月26日指挥法务部调查局云林县调查站,持法院核发之搜索票,搜索被告江文登住居所等处所,发现,江文登自2010年起担任云林县议员迄今,明知李与江男均未实际担任其助理,也没有支领薪资,涉嫌以李、李2人为其议员服务处助理的名义,向云林县议会请领议员助理员工薪资,所得之款项,供其家庭开销使用,不法所得逾百万元。

检方指出,江文登涉犯贪污治罪条例第5条第1项第2款,利用职务上之机会诈欺财物罪嫌,及刑法第216条、第213条之行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嫌,及刑法第214条之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嫌。全案现由检察官扩大追查中。

江文登否认诈领,相信司法终会还他清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