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诈领助理费 黄绍庭150万交保
诈领助理费1455万元遭起诉的高雄市议员黄绍庭(左),被法官谕令150万元交保并限制住居出境、出海,在律师陪同下离开高雄地方法院时只讲「谢谢关心」。(郭良杰摄)
国民党籍高雄市议员黄绍庭涉嫌诈领助理费案,全案28日侦结起诉,检方调查他涉利用人头助理及低薪高报方式,10年诈领1455万余元,共犯包括他的妻子李淑慧及12名助理,2人认罪缴回犯罪所得,检方向法院请求从轻量刑。移审法院后,法官谕令150万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出海,每周四、周日须以专用手机自拍向法务部科技设备监控中心报到。
黄绍庭诈领助理费遭起诉,地方人士认为,国民党不太可能再提名他参选下届市议员,黄的政治路几乎已断。所属的前金、新兴、苓雅第八选区原本绿大于蓝,若黄未参选,他的浅绿票源将回归绿营,国民党将更艰困。
高雄市议会表示,黄绍庭在任期内若判决定谳,届时会依《地方制度法》规定将他解职,另依《选罢法》规定,本案并无递补问题。
全案由检调掌握相关事证后,9月26日清晨搜索黄绍庭住家兼服务处,但他一早便搭机前往福建厦门,再转到重庆处理投资案,检方怀疑有人泄密,另分案侦办。隔天黄绍庭跨海发出影片自清,声称他没有诈领助理费,相隔3天他从香港搭机返台便遭拘提到案,检方随即向法院声押获准。
检方起诉指出,黄绍庭、李淑慧以6名人头及6位助理,向高雄市议会申报助理费,明知助理每人实领2万至2万6000元,申报薪资却是3、4万元,由服务处一贯作业,要求人头以及助理交出薪资帐户,再填载不实的文件进行申报,待拨款之后,由黄绍庭统筹运作,用以支应私人及服务处的电话费、水电费等,他连任3届议员,从2013年至今共诈领1455万余元。
检方指出,黄绍庭诈领助理费恶性重大,侦查之初还利用媒体资源散播不实讯息、混淆视听,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罪起诉,念其坦承犯行,缴回犯罪所得,建请法院从轻量刑。
昨日下午移审法院时,法官针对黄绍庭所涉是5年以上重罪及是否有串证、逃亡进行疑点厘清,确认他与妻子均无美国籍,当庭谕令150万元交保,但需每周四、周日向法务部科技设备监控中心,以专用手机报到,确保无逃亡之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