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绍庭诈领助理费1455万元 缴回犯罪所得获检方求轻判
高雄市议员黄绍庭诈领助理费被起诉。(本报资料照片/郭良杰高雄传真)
高雄市议员黄绍庭涉嫌诈领助理费案,高雄地检署今(28)日侦结起诉,黄绍庭利用人头助理及低薪高报方式,从2014年至今共诈取1455万余元,共犯包括他的妻子李淑慧及12名助理,黄绍庭与李淑慧已认罪及缴回全部犯罪所得,检察官依贪污治罪条例利用职务机会诈取财物及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等罪起诉,念其坦承认错、配合侦办向法院求处从轻量刑。
高雄起检署于9月26日清晨指挥调查局台南市调处及南机站及该署检事官,对黄绍庭的住家兼服务处进行大规模搜索,结果他却早一小时出门,搭机前往福建厦门。隔天黄绍庭跨海发出影片声明自清,29日下午2点多他从香港搭机返台,被调查局人员拘提到案,9月30日清晨4点检察官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禁见至今。
据检调调查,黄绍庭在检调启动搜索前一天才订前往厦门的机票,手机中也有和大陆友人联络的纪录,在调查行动前是否有人泄密给他,检调另行分案调查中。
检方起诉指出,黄绍庭以6名公费助理及6名人头,向高雄市议会申报助理费,黄绍庭与李淑慧明知经手申报或提领薪资的公费助理实际薪资低于申报薪资,助理实领2万至2万6千万元,但申报薪资3万到4万元,由服务处一贯作业,任职助理交出名下薪资帐户给服务处管领,再由李淑慧等人填载不实高报薪资以制作相关文件申报,待高雄市议会拨款后,经助理前往提领,再交由黄绍庭统筹运作,用以支应黄绍庭私人及服务处的电话费、水电费等,共计三届10年,诈领1455万余元。
检方侦结指出,黄绍庭连任高雄市第二、三、四届市议员,竟长期利用人头助理及低薪高报等手法诈领助理费,犯罪所得达1455万余元,恶性重大,还在侦查之初利用媒体资源散播不实讯息混淆视听,更为不该,念其犯后坦承犯行,缴回犯罪所得,建请法院予以从轻量刑。
★未经判决确定,应推定为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