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缴费代码诈取23万 店员被依诈欺罪判刑

林姓女子便利商店担任店员利用相关设备,诈取共23万1445元;花莲地方法院诈欺罪判处6月有期徒刑,可上诉。(示意图罗亦晽摄)

花莲一名林姓女子在便利商店担任店员时,透过友人提供缴费代码,列印缴费单后,直接将金额输入与收银机连结的电脑,诈取金额高达23万1445元;花莲地方法院依诈欺罪判处6月有期徒刑,可上诉。

检警调查林女利用职务之便透过友人索取电脑缴费代码后,使用便利商店内操作设备列印缴费单,利用已和门市收银机连结的扫描机,分别扫描缴费单中的代码后,直接将「已收款」的资料输入与收银机连结的电脑,事后也未将实际应付款项放入收银机内。

便利商店的林姓老板发现电脑出示的结帐金额与实际点收金额不同,发觉有异通报警方;经警方侦讯后移送检方侦办,将林女依诈欺罪提起公诉。

花莲地院审理认为,林女长期担任便利商店店员,不应该使用店内相关设备制作不实财产权取得纪录得利,因林女坦承犯行,且事后声称有将其金额缴回收银机,判处6月有期徒刑,并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