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持使用过期三倍券混充五倍券消费 警依诈欺罪嫌送办

苗栗县竹南镇一家扁食店日前遭1名女客以过期三倍券混充五倍券购买扁食。(读者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苗栗县竹南镇一家扁食店日前遭1名女客以过期三倍券混充五倍券购买扁食。(读者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新的五倍券与过期三倍券无论不外观及颜色上都非常相近。(读者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旧的三倍券。(读者提供/谢明俊苗栗传真)

行政院五倍券开始启用,苗栗县竹南镇1家扁食店,日前发生有1名女性客人持用过期的三倍券佯装成五倍券,向店方购买扁食等食品,由于当天店家生意好,年幼女儿帮忙看管柜台收钱时,根本搞不清楚新的五倍券长什么样子就直接收下过期的三倍券,店家事后发现报警,警方查出涉案女子后依法函送检方侦办。

行政院振兴五倍券从10月8日启用,苗栗县竹南镇1家扁食店,在11日当天营业时,发现有女客人以过期的三倍券,混充成五倍券购买食物,由于当时店内客人较多,是由年幼女儿帮忙坐柜台收钱,店家老小都没看过新的5倍券长什么样子,并且旧三倍券与新的五倍券外观、颜色都非常相近,所以女客拿出三倍券时,女童无法辨识差异,直接收下。

店家直到晚上打烊清点帐务时才发现,并将事件公布在脸书地方社团,呼吁其他店家勿受害,引起广大回响,辖区竹南警分局员警于12日早上执行网路巡逻时发现该篇贴文,立即派员积极处理,主动联系店家,了解案情经过,并循线于12日下午15时许找到涉案女子,询后,依诈欺罪嫌函送苗栗地检署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