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台北医院放射科主任收回扣342万余元 判刑6年定谳

医师长期收受回扣,判刑6年定谳。此为示意图。(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前卫福部台北医院放射科主任张俊宁,涉嫌在任内藉采购案向特定厂商收受回扣,并协助得标,之后再利用仪器后续的维护合约药品采购案,持续厂商收受回扣,共计342万余元。一审判刑6年6月,二审改判6年,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4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张俊宁于2002年至2011年间,担任当时的行政院卫生署台北医院(后改名为卫生福利部台北医院)医师兼放射科主任。而检方查出,他在2008年2月到2011年间,利用医院办理医学断层扫描仪」采购案,为特定厂商量身打造招标规格,协助特定厂商得标;此后再利用维护合约、药品采购案等方式,持续收受回扣,总计多达342万余元。检方依照「违背职务收受贿赂罪」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张俊宁坦承犯行,并将犯罪所得342万元回扣缴回公库。一审法院认定他只构成「不违背职务收贿罪」,变更法条,判处张男有期徒刑6年6月、褫夺公权4年。张男认为判刑过重,上诉第二审

二审高等法院审理后,仍认定他有罪,审酌他身为医师兼主任,却收回扣达342万余元,时间长达多年,严重损害素有崇高评价医界声誉;惟张男已坦白犯行、并缴回犯罪所得,显已知错,因此高院改判刑6年、褫夺公权3年。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14日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