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总放射师收贿30万辩活动赞助款 贪污判刑2年定谳

台北荣总放射师收受贿赂,遭判刑定谳。此为示意图。(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北荣总儿童心脏科放射师邢荣华,负责医疗仪器采购验收等工作,却向厂商收取30万元贿款。法院审理邢男辩称这笔钱是医院活动赞助款,法院不采信,一二审均依贪污罪将他判刑2年、褫夺公权2年。案经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3日驳回上诉定谳。

判决指出,检调2011年侦办医疗器材厂商「博而美公司」相关采购弊案,发现该公司有单据记载,以得标金1成的款项贿赂荣总人员,进而查出邢男于2004年10月承办「48小时霍特式心电图系统」,与同年12月的「中文化携带型生命监视器」2件标案,均让该公司得标。检调还查出,该公司胡姓业务在唭哩岸捷运站交付装在信封袋内交付的10万元、20万元的两次贿赂。

此外,检方也查出邢男的另一名同事黄姓放射师,在2005年5月承办「双相位心脏电击器」采购案,以及同年11月招标「心电图管理系统」,最后都是经过流标减价后,让该公司得标。检调也查出,同年底他也在外双溪附近收受胡性业务交付的30万元贿赂。全案侦查终结后,检方对邢、黄二人,均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黄男认罪,并缴回犯罪所得。最后黄男获得1年10月,褫夺公权2年,缓刑5年确定。至于邢男则矢口否认犯罪,辩称没有收贿,还说自己没有要求厂商提供金钱,强调儿童心脏科每年饮料、便当、出国费用要40万元以上,自己没有把钱放进口袋里面,拿到的钱都是用在科里面。法院传唤胡姓业务与邢男同事,戳破邢男谎言

一二审法院均认定邢男有罪,其中一审法院将邢男判刑2年、褫夺公权2年。上诉二审后,二审也维持相同见解,二审法院还认为,邢男利用办理采购程序机会,以此作为对价,收受厂商贿赂,戕害国民对于公务不可收买性及廉洁性之信赖,因此驳回上诉。全案再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驳回上诉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