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捡废弃彩券「中70万」 拒绝交还失主:是我运气好

▲老吴签注中奖却误将彩券丢进废弃箱。(图/红星新闻

大陆中心综合报导

四川省乐山市一名邢姓男子化名)日前从彩券行的废弃箱中捡起一张彩券,未料该组号码却中了69.5万元(人民币,以下同),税后实领约55.8万元。邢男事后强调,会拒绝与失主协商是因为那张中奖彩券「是从垃圾箱里捡的」,是大家公认的「废弃物」、没偷没抢,「是我运气好」。

谈到捡到彩券的过程,邢男表示,当天在附近吃饭,顺路就去了彩券行签注,「一开始没有自己想号码,就随手在废票箱里捡了一张,想让工作人员照着打一张,但被告知这张票还没开奖,是有效票。」

发现还没开奖后,邢男便收好该彩券,并另外花了10元签了5注后才离开。两天后,邢男才得知中奖消息,「因为上班忙,就没关注开奖信息。」

失主老吴(化名)得知中奖消息后,欲向邢男讨回彩券的所有权;邢男却回应,「大家都公认是废弃的东西,他(吴男)之后去找过,那为啥当时不报警?现在中奖了,他就觉得亏了?人之常情问一下,如果他没丢,他会不会再去打一张?」

▼老吴当时误把彩券投入废票箱。(图/红星新闻)

邢男说明,自己没偷没抢,平时有固定的签注号码,偶尔也会去废弃箱里捡票来参考,「很多人也有那个习惯,自己懒得想号码,就在废弃箱里捡票,看哪个的合适拿着对照打就是了。」

邢男称,这次从废弃箱中捡到的彩票中奖,是因为「我运气好」,奖金也是属于他的。对于老吴提出的解决方案,邢男说,「不可能,如果对方争议,请走司法程序。」

乐山市体彩中心负责人曹光洪表示,根据《彩票管理条例》的规定,彩券销售是采取不记名、不挂失的原则,中奖彩券是唯一的兑奖凭证,只要持有中了奖的彩券,均可正常兑奖。至于小吴遇到的问题,曹光洪建议「走司法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