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许慧欣家族骗7200万反挨告 婚纱女强人爆料不实遭起诉

许慧欣家族婚纱名人爆料诈欺,反告对方妨害名誉。(图/翻摄自许慧欣脸书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连锁婚纱店「珍琳苏」创始人苏爱珠,先前公开爆料原本透过知名房地产开发业者林子原,打算购买歌手许慧欣家族房地产土地持份,但却被骗走台币7200万元,还怒告诈欺,不过士林地检署前年5月间侦结,认为全案民事纠纷,处分不起诉。没想到苏女事后反遭控告妨害名誉,台北地检署认为,苏女爆料并非事实,因此将苏女起诉。

苏爱珠先前指控,林子原宣称他拥有许父兄弟许俊雄该房产的1/3产权若苏女愿意以7200万买下,他会协助争取其他2/3产权,因林子原曾拿出「让与契约书」、「授权书」等文件,她才找友人刘义勇合伙,陆续汇6200万元到林男户头,之后再交付1000万元支票,没想到最后该房产竟被许家人以3亿多元售出,许家人跟林男将购屋所得分配一空,却未将她应得的1/3产权、约1亿2541万元给她。

士林地检署认为,依照帐户汇款明细,双方资金往来复杂,而苏女只交代部分款项,未曾提及其中多笔资金往来,认定苏女应有隐瞒,且即使真如苏女所述,林男未依约将所得分配给苏女,仍属民事纠纷,应循民事途径解决,因此处分不起诉。

事后,许父反控告苏女及爆料周刊撰稿记者等人妨害名誉,台北地检署调查后,发现苏爱珠所述的1屋2卖等内容并非事实,因此依妨害名誉罪将其起诉,至于撰稿记者等人则罪嫌不足不起诉。